她33年後接到「爸爸一通電話」錯愕無比 「選擇法院見」原因好心酸

突然接到失聯已久的父母,來電要求扶養,如果是你,會怎麼做呢?這樣的情節,就發生在一名來自台南的鄭小姐身上,某一天,她接到失聯33年的父親,請求扶養的來電,在法律與倫理之間,該怎麼選擇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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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媒體人呂文婉在《新聞挖挖哇!》分享一則案例,1988年出生的鄭小姐,6個月大時父母離異,父親在她的成長階段則是多次入監,從未探望過女兒,所以她由叔叔扶養長大。在求學階段就必須念建教學校,藉由半工半讀養活自己。而鄭小姐卻在成年後接到父親「請求養育」的電話,讓她錯愕無比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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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年33歲的鄭小姐經濟非常拮据,她在雲林的工廠工作,月薪只有台灣基本工資,還有一女兒需要撫養,卻在某天突然接到許久未見面的父親的電話,讓她十分錯愕,聽著電話中父親陌生的聲音,眼前是家中困窘的經濟,面對父親「請求養育」的電話,最終她只能無奈訴諸法院,經過法院判定,鄭小姐不必對父親履行扶養義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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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話說:「天下無不是的父母。」但事實真是如此嗎?父母未做到應盡之責,使子女在沒有父母的陪伴下,只能靠自己跌跌撞撞的成長,待到成年後,卻被要求要扶養不適格父母,那子女失落的童年,又要由誰來負責呢?但不管如何選擇,最終都需要由自己做出權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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